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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我院是经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批准认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在我院就诊可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让您看病无后顾之忧。

✔ 城镇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医保 ✔ 异地医保联网结算 ✔ 工伤保险定点

医保报销范围

我院严格按照常州市医保政策规定执行报销,以下为门诊和住院的报销说明。具体报销比例以当地最新医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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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按医保政策纳入报销范围
医保目录内的检查费、检验费可按比例报销
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可按比例报销,甲类药品报销比例较高
门诊特殊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
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门诊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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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住院床位费按医保标准报销,超出部分需自付
手术费用中医保目录内项目按比例报销
住院期间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可按比例报销
住院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政策比例进行报销
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

医保就医流程

参保患者在我院就诊,请按以下流程操作即可享受医保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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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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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号选择医保
➡️
🩺
正常就诊
➡️
医保结算

📌 医保就医注意事项

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挂号时告知工作人员使用医保结算。
首次使用医保卡就诊的患者,需先在挂号处进行医保卡信息登记确认。
异地医保患者需提前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方可在我院直接结算。
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借或冒用他人医保卡就诊。
结算时,系统将自动计算医保报销金额,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常见医保问题

以下是患者咨询较多的医保相关问题,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

医保卡丢失后,请立即拨打常州市社保服务热线12333进行电话挂失,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在挂失补办期间,您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挂失回执到我院就诊,先行全额自费支付,待补办新卡后凭相关票据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我院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参保患者需提前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到我院就诊即可直接进行医保结算,无需回参保地报销。如未提前备案,需先全额自费,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以下项目通常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美容整形等非治疗性项目、部分特殊材料和进口药品(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工伤及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医疗费用、体检费用等。具体目录以常州市医保局公布的最新医保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我院医保办公室。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门诊就诊的费用需要个人全额自费支付。但如果达到了门诊统筹起付标准,超出部分仍可按照门诊统筹政策享受报销。住院费用的报销不受个人账户余额影响,仍按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建议您合理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优先用于门诊购药和检查。

住院医保报销设有起付线(即"门槛费"),具体金额根据医院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基层医疗机构起付线较低,三级医院起付线较高。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具体起付线标准请以常州市医保局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或咨询我院医保办。

⚠️ 特别提醒

以上医保政策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起付线标准、封顶线等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医保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您就诊前拨打常州市医保服务热线12333或我院医保咨询电话0519-88665959进行确认。我院医保办公室将竭诚为您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和就医结算服务。